一、采购需求:
本次拟定采购消控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需求,请见“附件1:青年路校区2022-2024年度消控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方案(必须完全满足)。”根据“附件1:青年路校区2022-2024年度消控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方案(必须完全满足)”填报“附件2:报价表”。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10万元,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取消比选资格。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6.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
7.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五、比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4.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5.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提供工作场所房产证复印件或标明面积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6.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提供消防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其中一人须提供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7.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提供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中两人人须提供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承担过类似服务2个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类似服务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统一格式请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
11.比选供应商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以上要求比选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
2.比选公告“五、比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10项)证明材料。
未按要求提供比选响应文件1、2项资料的将取消比选资格。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17时(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经开区校区综合办公楼405后勤处办公室。
3.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5-2236196
(1)介绍函原件【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见“附件4:报名介绍函”。
(2)比选供应商委托经办报名事宜的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
(3)按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来校报名人员需在报名前如实填写好A.雅安市人员健康风险评估表(见“附件5”); B.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健康情况卡(校外人员)(见“附件6”); C.用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公众号(网址:www.gjzwfw.gov.cn)服务专区--疫情防控确认个人防疫健康信息码正常、个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确认来校报名前14天内未有高风险地区行程后);D.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报名前将A至D项信息资料以截图方式发送给李老师(QQ:3475153387,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由我院防控办审核。E.审核通过人员方能报名及参加比选(报名时请将以上审核材料纸质文件交李老师),故要求拟定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公司(企业)报名及现场参加比选的人员为同一人(同时仅限1人)。F.对不按照以上要求报名及现场参加比选的公司(企业)不予以报名及取消比选资格。对隐瞒个人健康信息、行程,来校报名、参加比选的公司及代表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给我院造成不良影响及相关损失的我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报国家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5.参加投标的厂商需参加由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组织的维保现场勘察,踏勘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联系人:胥老师,联系电话:13568740999。
6.比选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点。比选供应商将比选响应文件用牛皮纸信封密封并盖章,送达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经开区校区综合办公楼304会议室,过时概不受理。
1.履约保证金:比选结果经网上公示两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合同约定需完全满足我院公告及行业规范要求),在完成项目服务后,如考核达标且无重大工作事故则全额退还(无息),如最终考核等级为不合格或出现重大工作事故,我院有权终止乙方服务,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2.履约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2022—2024年度),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费用我院分两次支付,在服务期到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我院支付总服务费用的50%,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我院支付剩余的50%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