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债券申报综合资讯服务项目比选公告的补充说明
1.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9.9万,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取消比选资格。
2.比选公告第三大项“投标文件要求”中的第2小项“企业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则变更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
3.承诺函要求对比选公告第二大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第2小项“能提供《专项债权实施方案》、《专项债权评估报告》、《专项债权法律意见书》”进行承诺(加盖公章)。
4.对项目的详细说明(按“附件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债券申报综合资讯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要求(必须完全满足)”,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
5.业绩证明(近一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请详见“附件2”。
9.比选地点由育才路B110会议室变更为育才路B210会议室。
10.上述2—7项及报价表,装订成册,用牛皮纸信封密封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