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6例(四川34例,西藏10例,贵州8例,天津5例,广西4例,内蒙古3例,广东3例,山东2例,海南2例,重庆2例,云南1例,陕西1例,新疆1例),含17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四川15例,西藏1例,新疆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05例(贵州146例,四川87例,西藏56例,广西45例,天津40例,山东30例,湖北25例,新疆23例,甘肃14例,内蒙古9例,江西9例,陕西7例,黑龙江3例,云南3例,河北2例,重庆2例,上海1例,浙江1例,广东1例,青海1例)。
四川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4例:外省返川闭环转运人员3例,成都1例,内江8例,宜宾4例,阿坝2例,泸州1例,15例由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外省返川闭环转运人员1例,宜宾8例,内江4例,绵阳1例,阿坝1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7例:外省返川闭环转运人员4例,内江70例,宜宾8例,达州3例,泸州2例。
市民要密切关注西藏自治区,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甘肃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黑龙江省大庆市,天津市,辽宁省大连市,广东省深圳市,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四川内江、宜宾、成都等地疫情动态。
(一)对近7日内有成都市、内江市、宜宾市(除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自抵雅之日起,均实施5+2管控措施,即5天居家隔离+2天健康监测。居家隔离第1、2、3、5日,完成4次核酸检测,第5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解除居家隔离后再实施2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第2天完成1次核酸检测。9月12日以来抵达各县(区)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和2天健康监测的,补齐5+2管理措施。
(二)对7日以来,有泸州市江阳区、泸县(除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雅人员,自抵达之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如抵达已满5日,则开展2天2检,除核酸检测外,非必要不外出。
(三)对近7日内有达州市达川县,绵阳市涪陵区、科新区(除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雅人员实施3天3检,3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前,不聚餐、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四)对有中高风险区的市(州)人员确需跨市(州)流动,应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
在继续落实对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分以下四个层次开展对外省来(返)雅人员的排查管控。
(一)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需持有近5日内3次(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最后一次核酸采样时间在24小时内的,方可入川。自抵川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二)对近7日内有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及玉树藏族自治州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之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三)对近7日内有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除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及玉树藏族自治州以外的地区,广东省深圳市,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旅居史的来(返)雅人员,抵川当日始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4天健康监测。
(四)其他来(返)川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近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雅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有中风险地区旅居时的来(返)雅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实施集中隔离)。
主动落实“入川即检”、“入雅即报”。所有省外来(返)雅人员主动落实“入川即检”,市外来(返)雅人员主动落实“入雅即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做好员工排查管理。通过自主报备二维码或电话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等报备行程,并按要求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 瞒报谎报涉疫信息、逃避核酸检测、不配合防控措施等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落实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民宿、网约房、酒吧、歌舞厅、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十类重点场所要严格查验健康码,发现健康码异常(红码、黄码、弹窗)或有风险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应限制其进入上述重点场所(弹窗人员可进入民宿、网约房),并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村)。旅游景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院剧场等文旅场所和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宗教寺庙、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均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亮码和扫码通行要求,以及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