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
10月17日0-24时,我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情况:
新增1例确诊病例为既往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
10月10日以来,我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例。
(一)对近7日有天全县旅居史的跨县区流动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达之日起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有序出行,但不得前往人员聚集、空间密闭的重点公共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近7日有我市其它县区旅居史的跨县区流动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有序流动。
疫情提示
省内来(返)雅人员管控措施
1、对近7日内有南充市嘉陵区、营山县旅居史的来(返)雅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达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以抵达日期计,如抵达已满1天,则补4天,如抵达已满2天,则补3天,以此类推)。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2、对近7日内有德阳市罗江区、乐山市马边县、泸州市叙永县、凉山州普格县、宜宾市,广元市利州区,南充仪陇县,成都市旅居史的来(返)雅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达之日起,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有序出行,但不得前往人员聚集、空间密闭的重点公共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3、对有中、高风险区的市(州)人员确需跨市(州)流动,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
省外来(返)雅人员管控措施
继续落实对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的分类管理措施。
1、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相关要求为: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暂缓入川;近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持离藏前72小时内3次(每日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7日内无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持48小时内2次(每日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自抵川当日起,全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
2、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相关要求为:近7日内有疫情发生地(县、市、区)旅居史的,暂缓入川;近7日内无疫情发生地(县、市、区)旅居史的,需持48小时内2次(每日1次,最后一次核酸采样在出疆前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离疆交通场站(公路卡口)的核酸检测+抗原检测阴性证明。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自抵川当日起,全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
3、对近7日内有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海西州、玉树州,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4、对近7日内有甘肃省旅居史的来(返)雅人员,自抵达当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以抵达日期计,如抵达已满1天,则补4天,如抵达已满2天,则补3天,以此类推)。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5、对近7日内有天津市河西区、静海区、东丽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津南区,红桥区、滨海新区,青海省除海西州、玉树州以外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4天健康监测。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6、对近7日内有重庆市渝北区、沙坪坝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达日起算,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如未完成3天居家隔离的,补齐3天隔离措施。(以抵达日期计,如抵达已满1天,则补2天居家/集中隔离,以此类推)。
7、其他来(返)川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
专家提醒
市民要密切关注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海西州、玉树州,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天津市,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黑龙江省绥化市,广东省深圳市,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瑞丽市,重庆市渝北区、沙坪坝区,山西省运城市、大同市,江苏省泰州市,陕西省渭南市等地疫情动态。
特别提醒: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仍严峻复杂,全市仍需保持高度警惕,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解除静态管控的市民要主动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组织、不参加聚餐聚会,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做到家庭、单位两点一线,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个人防护要做好,外出正确佩戴口罩,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勤洗手,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密切关注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及时就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亮码、扫码、查行程卡、戴口罩、测体温疫情防控要求。
实行静态管理的市民参加核酸采样时要注意:戴口罩:规范科学佩戴口罩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的有效方式,务必遮住口鼻、压紧鼻夹。如果口罩没戴好就相当于没戴口罩,会增加传播和感染的额风险。一米线:主动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注意咳嗽和打喷嚏遮住口鼻。近距离会增加传播和感染风险。勿聚集:做完核酸立即回家,不要在小区、楼道聚集摆龙门阵,做到“真静态”“真居家”。
主动报备,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所有省外来(返)雅人员主动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检(间隔24小时)。市外来(返)雅人员主动落实“入雅即报”,通过自主报备二维码或电话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行程。如近期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宾馆)报备,并按要求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瞒报、谎报涉疫信息、逃避核酸检测、不配合防控措施等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落实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民宿、网约房、酒吧、歌舞厅、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十类重点场所要严格查验健康码,发现健康码异常(红码、黄码、弹窗)或有风险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应限制其进入上述重点场所(弹窗人员可进入民宿、网约房),并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村)。旅游景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院剧场等文旅场所和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宗教寺庙、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均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亮码和扫码通行要求,以及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不扎堆、不聚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原则,暂停举办大规模(50人以上)线下会议、培训、论坛、庆典、演出、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参加人员需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不得承办50人以上集体性聚餐、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家庭聚会不超过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