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雅安疾控疫情防控提示(10月24日)

信息来源:雅安疾控 发布日期:2022-10-24 点击数:


省内来(返)雅人员管控措施

1、对近7日内有南充市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广元市利州区旅居史的来(返)雅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达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以抵达日期计,如抵达已满1天,则补4天,如抵达已满2天,则补3天,以此类推)。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2、对近7日内有南充市营山县旅居史的来(返)雅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达之日起,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有序出行,但不得前往人员聚集、空间密闭的重点公共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3、对有中、高风险区的市(州)人员确需跨市(州)流动,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

省外来(返)雅人员管控措施

继续落实对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的分类管理措施。

1、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相关要求为: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暂缓入川;近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持离藏前72小时内3次(每日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7日内无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持48小时内2次(每日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自抵川当日起,全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

2、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相关要求为:近7日内有疫情发生地(县、市、区)旅居史的,暂缓入川;近7日内无疫情发生地(县、市、区)旅居史的,需持48小时内2次(每日1次,最后一次核酸采样在出疆前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离疆交通场站(公路卡口)的核酸检测+抗原检测阴性证明。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自抵川当日起,全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

3、对近7日内有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海西州、玉树州,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4、对近7日内有甘肃省、湖南省邵阳市旅居史的来(返)雅人员,自抵达当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以抵达日期计,如抵达已满1天,则补4天,如抵达已满2天,则补3天,以此类推)。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5、对近7日内有青海省除海西州、玉树州以外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4天健康监测。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6、对近7日内有重庆市渝北区、江津区,陕西西安市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达日起算,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如未完成3天居家隔离的,补齐3天隔离措施。(以抵达日期计,如抵达已满1天,则补2天居家/集中隔离,以此类推)。

7、其他来(返)川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

专家提醒

市民要密切关注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海西州、玉树州,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天津市河东区,广东省深圳市、广州市,云南省瑞丽市,重庆市渝北区、江津区,山西省运城市、大同市,江苏省泰州市,陕西省渭南市、西安市、汉中市,湖南省邵阳市等地疫情动态。

主动报备 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所有省外来(返)雅人员主动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检(间隔24小时)。市外来(返)雅人员主动落实“入雅即报”,通过自主报备二维码或电话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行程。如近期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宾馆)报备,并按要求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瞒报、谎报涉疫信息、逃避核酸检测、不配合防控措施等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严格落实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公共场所须严格落实亮码、扫码、查行程卡、戴口罩、测体温等疫情防控要求。市民须持72小时核酸阴性报告进入公共场所。

不扎堆、不聚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原则,暂停举办大规模(50人以上)线下会议、培训、论坛、庆典、演出、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参加人员需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不得承办50人以上集体性聚餐、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家庭聚会不超过10人。



经开区校区: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学道街659号 

青年路校区: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和平中路1号  

育才路校区: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育才路130号

联系方式

地址:雅安经济开发区学道街659号 

邮编:625100         招生热线:0835-2241840

微信公众号

微博

视频号

Copyright ©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版权所有 雅公网安备5118010003号 蜀ICP备05017911号